1.温度组别表
防爆电气设备温度组别,可应用于防爆正压柜、防爆分析小屋、防爆配电箱等防爆电气设备上。
温度组别 |
气体引燃温度 |
设备允许高表面温度 |
T6 |
85<T≤100 |
85 |
T5 |
100<T≤135 |
100 |
T4 |
135<T≤200 |
135 |
T3 |
200<T≤300 |
200 |
T2 |
300<T≤450 |
300 |
T1 |
450<T |
450 |
2.危险场所划分
0区 |
爆炸性环境中的爆炸混合物以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如:油罐内部区域 |
1区 (粉尘是21区) |
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可能出现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如:油罐口直径1米内区域 |
2区 (粉尘是22区) |
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可能出现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短时间存在的场所。通常情况下,“短时间”是指持续时间不多于2小时。如:油罐口直径1米外区域 |
3.防爆形式
“d”---隔爆型:就是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的外壳电气设备;分IIA IIB IIC三个级别,代表产品:防爆配电箱。
“e”—增安型: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裕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出现电弧,火花或高温电气设备;代表产品:防爆接线箱。
“P”—正压型:采用介质隔离点燃源的防爆措施。即:把用户所用的电器元件安装在一个充满正压洁净气体的柜体内,使外部环境中易燃易爆的混合性气体无法接触到电器元件在正常工作时所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从而达到电器防爆的目的;代表产品:防爆正压柜与正压型防爆分析小屋(防爆站房)。
“i”—本安型:设备内部的电路在规定的条件下,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主要为矿用井下防爆电气。
“O”—充油型:将能点燃爆炸性气体的被固定导电部件完全埋入填充材料中,以防止点燃外部爆炸性环境,代表产品:变压器,已取消
“m”—浇封型:将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分浇封在混合物中,使他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代表产品:浇封型电磁阀等一些电子元件。
“n”—无火花型:电器设备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在正常的工作条件下和在确定的非正常工作条件下),代表产品:无火花防爆插销。
“q”—充砂型:将能点燃爆炸性气体的被固定导电部件完全埋入填充材料中,以防止点燃外部爆炸性气体环境,已取消。